轟動一時的寶馬山雙屍案發生在八五年四月二十日,本身是學校劃艇隊成員的簡尼因左肩受傷,沒有出席練習,與女同學尼歌拉相約到魚湧郊野公園溫習,結果兩人一去不返。翌日一名張姓晨運客在寶馬山配水庫附近山坡,發現二人倒於草叢中,揭發此案。二人的遺體其後分別運返英國下葬。警方高度重視案件,派出六百多人搜山,又出動直升機高空搜索,為收集線索,警方設立熱線,並封鎖附近的中興大廈,以問卷訪問居民。警方在案發後六個多月仍茫無頭緒,據悉當時簡尼父親任職公司的一名總裁曾匿名懸紅五十萬元,協助警方破案。最終警方接獲線人報料,逾百名探員即時跟進調查,警方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遂於當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日先後在葵湧、深水及尖沙嘴拘捕十七人,包括五名被告,化驗結果證實該對九號球鞋確屬簡尼所有。尹三龍被捕後供稱,事發當日他與彭信義、譚士歡、張有及趙偉文五人途經寶馬山,發現簡尼及尼歌拉正在溫習,彭隨手拾起一根木棍,他們搶去簡尼金表,彭要求與尼歌拉發生性行為遭拒,於是一面用棍毆打她,一面把她拉到山下強奸,又用燒烤叉指嚇其餘四人,要他們將二人殺死免留後患。結果五人把木棍架在簡尼頸上,然後大力踩踏玩“搖搖板” ,又拆去簡尼肩上的繃帶及用尼歌拉的衣裙勒他的頸項,簡尼痛苦掙紮,最後氣絕身亡。他們又把木棍及汽水瓶放進尼歌拉的陰部,直至其幾乎死去,再以木棍施刑,最後尼歌拉失救而死。警方在兇案發生後的 7 個月,一起拘捕 5 名兇徒,包括 3 名成年被告彭信義、譚士歡和趙偉文,以及未成年的尹三龍和張有恆,全部控以兩項謀殺罪。當中只有尹三龍承認謀殺,且出庭頂證四名同黨,結果陪審團於 87 年裁定各人罪成。 3 名成年犯判處終身監禁,2 名少年犯則判處“等候英女皇發落”的刑期。案中有兩人是未成年人,鑑於青少年罪犯犯案時心智尚未成熟,加上法庭不把青少年罪犯和成年罪犯同樣看待,本應從輕發落考慮。但是本案性質十分惡劣,所以只好由英女王出面特赦,目的是好讓青少年懷著對女王的感恩之心,可以有個改過自身的機會。然而人生有時就是這麼有戲劇性。就在這個時候,中英開啟了對於香港歸屬問題的談判,哪還顧得上他們。結果等候女王發落莫名的成了無期徒刑。直到 97 年以後董建華上臺,對此案做了重新判決。2004 年,當年的“寶馬山案”的案犯之一尹三龍出獄,成為首名放監的寶馬山雙屍案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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